臺中市大甲區順天國民小學學校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實施要點
壹、依據:
一、101年12月10日中市教體字第1010090921號函頒訂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成立本校午餐(含水果)工作推行委員會。
二、105年11月28日中市教體字第1050096447號函修正發布「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
貳、目的:
一、提供學校擬定年度午餐供應與午餐教育計畫之意見。
二、提供學校擬定午餐供應模式與招商基本條件訂定之意見。
三、學校午餐委外辦理契約及罰則執行之議定。
四、其他學校午餐相關事項之議定。
參、組織與職掌:
一、組織
(一)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校校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一人為學務主任;午餐祕書一人由主任委員遴聘之;執行總幹事一人為為衛生組長;行政代表〈總務主任、會計主任、生教組長、護理師〉、教師代表〈各學年主任6人〉及家長代表〈家長會長、家長委員〉共20人組成,其中家長代表應占四分之一以上。
(二)每學期應召開委員會議二次,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並作成會議紀錄備查。本委員會會議之決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三)學校另設工作小組〈招標小組、督導小組、教育小組、指導小組、行政工作組〉,負責學校午餐相關業務之執行與推動,其成員由主任委員聘兼之。
二、任務編組與工作職掌:
(一)主任委員:綜理午餐供應事項。
(二)家長代表:督導並提供學校午餐供應之意見。
(三)副主任委員:
(1)規劃本委員會工作事宜。
(2)召開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會議。
(3)協調家長與學校意見之溝通。
(4)午餐相關公文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