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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7日 星期四

校園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

擷錄自教育部校園食品事件處理作業標準說明書第10-11頁
(107.5.15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市教體字第第1070040886號函轉知)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午餐檢體採樣要點


臺中市大甲區順天國小學校午餐檢體採樣及保存計畫

一、實施依據: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
二、實施目的:為確保供餐衛生安全及責任追究與後續狀況處理,故訂定本計畫,以期提昇本校供餐衛生品質。
三、採樣人員:午餐團膳廠商隨車人員。
四、採樣督導人員:本校護理師。
五、實施方式:
   1.人員衛生:採樣人員在採樣前,需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2.檢體容器:採樣人員在採樣前應注意檢體容器是否乾燥。
   3.檢體採樣:採樣檢體時應注意份量須足夠,避免他物污染;採樣完成後,應立即將容器盒確實密封,並於密封的容器盒上標註廠商名稱、採樣日及到期日。
   4.檢體保存:採樣完成後應立即將檢體盒放入冰箱冷藏室保存;冷藏室溫度應確保在0-7
   5.冰箱溫度:每日應記載冷藏室溫度,並應注意冰箱運轉機能是否正常。
   6.留樣紀錄:採樣流程完成後應在當日檢體留樣紀錄表內簽章,以示負責。  

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學生意外傷害或急病送醫處理要點

順天國小學生意外傷害或急病送醫處理要點  93年2月11日修訂


一、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或急病時,上課時間由任課老師,非上課時間由各班導師或在場發現之教職員工及學生,立刻將受傷(患病)學生送到健康中心,如遇護理人員不在時,教師應掌握急救原則,緊急處理或立即送醫院.

二、學生意外傷害或急病處理原則:

1.一般狀況(無立即性及無繼續性傷害之傷病):若需就醫,由任課教師先通知家長或緊急連絡人前來帶回就醫,無法聯繫或家長無法立即到校者,由導師送醫.(班務之處理請參照第五要點.)

2.特殊狀況(有立即性或繼續性傷害或危及生命之虞者):由護理人員、任課老師、訓導處人員做好必要之急救處理並即刻送醫,導師負責聯絡家長會合後,必要時亦隨行護送。(團體食物中毒或意外傷害時,依據本校偶發事件處理暨緊急救護小組系統職掌處理)。

3.傷害情形屬於一般狀況或特殊狀況,由護理人員依其專業能力判斷之.

4.護送人員應准予公出,必要時給予公假.

三、傷患送醫急用經費由總務處籌備零用金備用,送醫經費的預支與歸還,由訓導處協助健康中心辦理,因特殊原因該款無法歸還時,需檢據簽會各有關單位並請校長處理。

四、意外傷害或急病學生送醫時,應送有參加全民健保險之醫院,送醫之交通工具可僱用計程車,必要時應即連絡119救護車前來支援。

五、因重大意外傷害就醫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報備。其程序為任課教師→導師→護理人員→體衛組長→生活教育組長→訓導主任→校長,必要時由訓導主任會同人事,教務等單位核予調課(代課)事宜。

六、重大意外事件發生後,應將有關資料處理過程由訓導處書面報告校長核閱後,呈報教育局或衛生局。

七、本要點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學生午餐廚餘管理要點

臺中巿大甲鎮順天國小學生午餐廚餘管理要點


一依據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辦理。

二、目的:

配合政府資源回收工作,珍惜資源有效運用。

三、申請對象:

1.學童用餐完畢後,各班教師就剩下之飯菜先針對需要的學生,鼓勵學生帶回家。

2.全校用餐時間結束後,午餐廠商將各班剩下之飯菜送至各大樓一樓走廊集中處理,開放社區弱勢家庭進入打包。

四、處理方法

1.午餐廚餘每日中午1:00前請午餐廠商清運完畢。

2.請午餐廠商確保周圍環境衛生,學校不定時派員檢查,若有髒亂,由午餐廠商負責清理。

五、督導:

每日檢視廚餘回收狀況及秩序,隨時提供意見。

六、本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學生午餐留檢制度

臺中巿大甲鎮順天國民小學學生午餐留檢制度


一、依據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辦理。

二、目的

重視食品衛生與安全,配合衛生單位檢驗。

三、方式

1.午餐送達本校後,隨即將裝盒留檢樣本標明日期,送至冰箱冷藏保存。

2.設定冰箱冷藏室溫度0-7度。

3.留檢樣本保留48小時備驗。

4.冰箱內放置溫度計監控冷藏室溫度。

四、督導:

每日檢視留檢樣本,定時清除更換。

五、本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午餐供應執行要點

臺中巿大甲區順天國小午餐供應執行要點
                                                   990930期初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通過執行



一、 依據:台中縣政府97.01.17府教體字第0970018950函辦理。

二、 臺中縣順天國小(以下簡稱本校〉為提昇學校午餐品質,加強午餐之輔導與管理,並強化學校營養教育,特訂定本要點

三、 學校辦理午餐之管理原則:

〈一〉 全校教職員工暨學生應全部參加為原則。

〈二〉 午餐供應期間,全校教職員工除特殊原因外均應留校,以確保學生安全,並負生活教育與午餐營養教育指導之責。

〈三〉 學生因病或特殊原因,可暫准不參加學校供應之午餐〈須填寫不用餐切結書〉,但如無返家用膳之必要時,仍應自行準備飯盒,在校與參加學校午餐之學生一同用膳,以便掌握學生之動態,並適時進行生活教育與營養教育。

四、 學校午餐工作組織:

〈一〉 學校供應午餐,應成立「學校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由校長、各處室主任、體衛組長、校護、教師及家長代表等7至15人組成之。

〈二〉 本委員會以校長為主任委員,訓導主任為副主任委員,執行祕書由主任委員遴聘學校教職員擔任之,學校並得視供應需要組織工作小組〈工作職掌如附件1〉,分擔學校之午餐工作。

〈三〉 每學期應召開委員會議二次(期初及期末),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並作成會議紀錄備查。

五、供應午餐之方式:

〈一〉 本校採外包團膳方式供應學生午餐。

〈二〉 依政府採購法,本校目前與大甲、文昌、日南、德化及高美國小共六校採聯合招標作業方式,各校每年輪流主辦採購業務,共同評選合格供餐廠商,各校簽約訂定供餐方式及各項細節。

〈三〉 每週供應午餐以4天(週一、二、四、五)為原則,除國定假日外,不得任意停止供應。

〈四〉 供應午餐時間為每學期自開學之日起至學期結束之日止之上課時間。

〈五〉 每日供應之午餐食物〈含湯及水果〉應分項以保鮮膜密封保存各 2份,並標示日期,置於攝式7度以下之冷藏設備內48小時,以供必要時作為檢驗之用,並應防範遭受污染。其餘各項規範,依每年得標廠商與學校簽訂契約及規範事項而定。

六、學校午餐費收取原則:

〈一〉學校午餐費每學期分兩次由學生帳戶扣款為原則,但遇特殊情形

者得由學校自行酌情處理。

〈二〉參與學校午餐工作(午餐秘書、午餐會計、午餐出納)之工作人員午餐原則不收費,提報學校家長委員會備核(臺中縣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載明),並列入會議紀錄,其餘教職員工均應比照學生收費。

 〈三〉學校午餐費收費標準,由學校依據當年度契約內容訂定之收費標準收費。午餐收費統一存入學校公庫「午餐專戶」後,依公庫支用程序支用。

〈四〉午餐工作人員不得支領工作津貼與加班費,教師兼午餐執行秘書者,依本縣國小行政人員、教師兼行政工作授課基本節數一覽表及公私立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規定減少授課節數。

七、學校對民間捐贈學生午餐費處理原則:

〈一〉 學校應依捐贈者指定用途專款專用,不得逕移作他用及列支非屬辦理學生午餐相關事宜。

〈二〉 捐贈款項依會計法撥入學校「仁愛基金」專戶或「儲蓄專戶」後,以學校名義發給捐贈者正式收據。

八、貧困學生午餐補助標準與處理原則:(視縣府當年度來文規範為準)

〈一〉貧困學生午餐補助優先順序如下,其申請證明皆須經校長核准。

1. 領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者。

2. 孤兒院或教養機構院童而有證明者。

3. 家貧且本身為殘障或父母親之一為殘障並持有中、重度殘障手冊者。

4. 功勳子女貧困而持有證明文件者。

5. 家貧且父母親雙亡由〈外〉祖父母隔代教養可資證明者。

6. 家中突遭變故及確實貧寒,經級任老師訪視提出報告、校長核閱後專案核准者。

7. 父母享有勞保且屬非自願性失業〈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失業認定,附有失業認定證明文件者〉,並經學校查證確實家庭經濟困難者。

〈二〉如遇其他特殊個案,得由級任導師提出申請,由學校組成之審核小組確實審核,裁定補助程度。

九、學校營養教育實施方式:

〈一〉 各師依課程於課間實施相關營養教育。

〈二〉 不定期邀請專家營養師蒞校專題演講。

〈三〉 展示營養食物相關掛圖宣導。

〈四〉 於學生朝會中宣導營養教育。

十、其他:

〈一〉 學校發現疑似食物中毒跡象時,應依校園緊急事件處理之機制,妥善處理,必要時,將患者送醫檢查治療,並儘速通知其家屬或緊急聯絡人;同時應以最快的方式聯繫教育局及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處理,並於事件處理完畢後檢討原因,一週內提出處理報告。

〈二〉 學校午餐供應之輔導考核及獎懲要點由縣府另訂之。

〈三〉 本要點未載明處,得依據「臺中縣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執

行。

十四、本要點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